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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调查滥用处方药减肥现象:吃了粒“减肥神药”,连吐3天去急诊

时间:2025-06-16 15:32:00

“因为自控力一般,想短期快速瘦下来,决定自己打药试试”“想减肥,了解到一个好东西,随便吃躺着就能瘦”“口服司美,一个月掉了13斤,好爽”“打了15针,瘦了快40斤,继续加油”……在社交平台上,有大量“减肥神药”的传说。《法治日报》记者了解到,这些“神药”实际上是司美格鲁肽、替西帕肽(又名替尔泊肽)等处方药。


有医务人员告诉记者,司美格鲁肽、替西帕肽等在临床上有明确的适应证和禁忌证,不仅需要医生开具处方,而且即便是体重超重人群,在就诊时也需要经过严格的诊断评估,才可能获准用药,绝非所有人都可以随意尝试的“减肥神药”。


为何处方药成了“随便吃、能躺瘦”的“减肥神药”?实践中,上述处方药是否真的可以随意获取?又该如何依法开展打击治理?


随意用药风险极大


“千万千万不要随便打司美格鲁肽!”这是四川女生小芝在惨痛经历后得出的结论。


一年多以前,小芝因工作压力大,每天回到家都疯狂吃东西,一个月不到胖了十几斤。因为工作有上镜需求,在朋友推荐下,她在线上平台购买了司美格鲁肽注射液。打了第一针后,她立刻感到了强烈的不适。“整个人一直想吐、恶心,而且浑身毫无力气,一口饭都吃不下,吃进去任何东西都会立马吐出来。也没法睡觉,躺下就难受,我那两天是在沙发上坐着睡的。严重的时候,整个人手脚都动不了,嘴也说不出话来。”


一周后,小芝虽然瘦了8斤,但整个人面黄肌瘦,见过她的人都对她的健康状况充满了担忧。后来实在撑不下去了,小芝去了医院,医生告诉她,司美格鲁肽非糖尿病患者不能打,尤其小芝是低血糖,打了之后身体会有严重不良反应,只能通过多喝水、多运动提高代谢尽快把身体中的药物排出去。


小芝的经历并非个例。在社交平台上,不少人把司美格鲁肽、替西帕肽等处方药奉为“减肥神药”,有人在毫不了解药物适应证和禁忌证的情况下随意用药,导致健康受损。


来自河北唐山的郭女士今年31岁,身高1.63米,体重常年在120斤上下浮动。一直很想成为“骨感美女”的她,在刷帖时了解到司美格鲁肽对减肥有“奇效”。于是,今年3月,她通过一自称“日本代购”的网友,以398元购买了大剂量的7mg×10粒的司美格鲁肽片剂。结果她只吃了一粒,就连吐了3天,去急诊又输液又打针,身体才慢慢好转。急诊医生了解情况后当场训斥她:“过量服用会对身体造成严重损害!”


北京某三甲医院一名普外科医生介绍,目前司美格鲁肽和替西帕肽作为处方药,都有严格的处方开具规定,只有确诊2型糖尿病的患者才可以开具。即使是“减重版”司美格鲁肽,其开具和使用也是非常严格的,药物使用要求应针对体重指数BMI大于30(比如身高1.75m、体重95kg)的肥胖人群,或者体重指数BMI在27.5到30之间,但同时具有一种或以上超重相关合并症(例如高脂血症、高血压、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以及心血管疾病等)的人群。


线上线下都能买到


为验证上述处方药是否能随意获取,记者近日走访了北京市多家三甲医院。


在北京市海淀区某三甲医院,当记者阐明来意后,门诊医生立刻回复道:“我们这开不了,只有确诊糖尿病才能开,你去把号退了吧。”而在另一家三甲医院,门诊医生虽拒绝,但表示可以出具外购处方,记者去医院附近的药店出示后就能购买。在咨询了“是否有甲状腺方面的问题”“血糖是否正常”等问题后,医生拿出一沓已经打印开具好的外购处方,抽出一张,将上面的“病情及诊断”一栏已有信息“2型糖尿病”直接用笔划掉,改成了“体重增加”。


值得注意的是,这张外购处方就是一张约A5纸张大小的普通打印纸,上面除医生签名外,没有任何盖章、水印等防伪标识,甚至有些字迹因为打印机缺墨而模糊不清。


有了医生开具的处方后,记者在药店购买司美格鲁肽“畅通无阻”,甚至在一些药店可以不按照处方显示剂量买药。


一位长期使用司美格鲁肽注射液的受访者告诉记者,有时就算没有正规医院处方,药店处方医师简单询问个人情况后也可以购买司美格鲁肽。


而在线上买药平台,想获取处方药也并不难。在某线上买药平台检索相关药品后,同城和外地都有多家药店可配送司美格鲁肽注射液等药品。记者随机点进一家店铺,选中7mg规格699元的司美格鲁肽片后,显示需添加处方药问诊信息。填写时,该药品对应确诊疾病已自动显示“2型糖尿病”,记者点击确认并提交问诊信息后,平台未作进一步核验即通过了处方认证环节,随后便可以付款购买。


社交平台肆意引流


记者调查发现,在社交平台上存在着大量以“减肥经验帖”做包装的引流帖,一旦有人留言询问药品来源,博主就会推荐某药商的私人联系方式,将人引向私下交易。还有不少帖子以“效力更强”等为由,强推日本版本、英国版本等境外版本的司美格鲁肽,孟加拉国版本、日本版本的替西帕肽等,宣称“靠谱代购”“直邮”“买多了便宜卖”等。


例如,一则帖文“瘦是瘦了,体重一直掉……”配图是一张自己正在肚脐附近注射针剂的画面,文案中带有“替西”的标签。


记者私信该博主后,对方很快发来一个账号,称“之前他们有实体店铺的,现在关了,可以加V联系”。记者添加对方为好友后,对方立刻甩来一张价目表,上面写着各种版本的替西帕肽,从一盒一针2.5mg283元到15mg3080元不等。


在一则“记录口服司美第一天,身高158,空腹体重63.45kg”的帖子下方,记者留言询问“哪里可以买到”,一天时间内有7名网友私信提供渠道。他们有的称是做日本代购的,可以长期供应日本版本司美格鲁肽,还有的称自己买多了,表示可以一起“分享”。


记者随机添加了3名“药贩”的联系方式。沟通过程中,记者明确表明自己是第一次用药,没有进行过任何相关检查,但对方都表示可以直接用药,没有副作用。只有一名“药贩”称可以先从小剂量3mg版本吃起,剩下两名则强烈建议记者想瘦得快就要买大剂量的,推荐7mg甚至14mg版本。


有的“药贩”还提出可以“走平台”,随即将记者想要下单的药品在二手交易平台上设置了链接——商品没有任何文字描述,只有一张药品价格截图。而在该账号店铺内,点开商品评价可以看到,已售出商品中有不少都以这种形式呈现。


这种“个人药贩”卖的药本身就可能存在问题。


记者联系到一名药商“依依”,看到她朋友圈中发的全是“燃脂咖啡”“燃脂豆”等减肥食品,于是提出疑问。“依依”回复称,是因为司美价格有点高,所以不太主推。紧接着,她发来一系列该产品的介绍,称这是英国进口纯植物提取的、零不良反应、减重效果优于注射类司美1.2倍。在其介绍中,产品包装盒上的“CXUNN”是英国首富出资12亿美元打造的实验室,专门做相关科研。


记者在网站上检索“CXUNN”,并无任何“英国实验室”等新闻信息。但在某社交平台上,“CXUNN”词条归属于“初寻××品牌官方”的账号,目前该账号最新内容都在卖课,称688元招代理赚钱。


在调查过程中,一则消息频频出现在记者的社交平台首页——减肥新药“玛仕度肽”即将上市……玛士度肽在这些帖子里被称为“减肥药界的爱马仕”,因为“比其他药效果更好,副作用更小”。相关帖子下方已有不少网友跃跃欲试,静待药品上市就“试水”。


对此,受访业内专家表示:“目前该药品仍在临床试验阶段,即使上市了也会有明确的适应证和禁忌证。要警惕把药品奉为‘减肥秘方’‘减肥神药’的情况和背后可能存在的水军推波助澜行为。”


据了解,目前在我国获批上市的司美格鲁肽有“降糖版”和“减重版”两种。“减重版”适用于在饮食控制、体力活动增加基础上的成人长期体重管理。“降糖版”则适用于2型糖尿病患者的治疗,不用于减重治疗。替西帕肽适用于在饮食控制和运动基础上,接受二甲双胍等药物治疗血糖仍控制不佳的成人2型糖尿病患者。


北京某三甲医院一名普外科医生介绍,使用司美格鲁肽后,部分人群会出现胃肠道不适症状,如恶心、呕吐、腹泻,以及腹胀感等。如果在不符合用药条件的情况下随意使用甚至滥用,可能导致胰腺炎、甲状腺髓样癌等严重后果。


该医生表示,如果确有必要通过注射司美格鲁肽减重(目前我国减重版仅有注射液),第一个月只能每周注射0.25mg,注射之后还应该到医院对体脂率、肌肉含量、血糖血脂等进行检测,如果效果不好或者已经影响身体指标,建议立刻停药。


记者在走访医院过程中,还遇到了医生直接门诊开药的情况。在北京市某三甲医院,在记者说出“想快速减肥”后,医生在明知记者体重不超重(BMI21.6,在正常范围内)且没有经过任何前置检查的情况下,直接同意开方,其间只简单询问了“有无甲状腺髓样癌的病史或家族史”“有没有2型多发性神经瘤”等问题。在记者一一回答问题后,医生随即开具了处方,临床诊断结果为“体重异常增加”,药方为司美格鲁肽注射液[3ml(1.34mg/ml)预充式]一支,用法:每次1mg皮下注射,每周一次。医生同时还开了配合使用的针头,总计758.28元。


之后,记者顺利缴费并拿到了药品,医生还手把手教记者该如何注射,特别强调“一定要避开肚脐一拳范围内的位置”“拔针后再松开注射按钮,避免血液回流”等。


为何处方药会被炒作成“减肥神药”?


对这种处方药滥用的行为该如何有效监管?


为此记者采访了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邓利强和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邵颖芳。


记者:您如何看待处方药被炒成“减肥神药”的现象?


邓利强:我认为还是要看到这一现象的深层原因,首先是“减肥”的市场需求确实真真切切地存在。如今,肥胖已经不是单纯的审美问题,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体重管理指导原则(2024年版)》中引用的研究预测表明,若我国超重肥胖问题得不到有效遏制,2030年我国成人超重肥胖率将达到70.5%,儿童超重肥胖率将达到31.8%。由肥胖引发的慢性病,每年导致的直接医疗支出已超过3000亿元。甚至有研究预测,如果不采取有效干预减肥,到2030年,我国肥胖相关医疗支出将占到医保总额的22%。


其次,虽然减肥已经成了一件大事,但当前减肥对大多数人而言依然是痛苦的,正常的节食、适量的运动很难快速瘦下去,而且需要长期坚持。在减肥药大火之前,减重手术也曾火过一段时间,对比手术,药物在安全、方便、效率方面的优势倍增,因此,如果有快速见效的减肥药,其“大火”也是必然。


最后,目前对于“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区别的宣传不够到位。处方药必须凭医生处方在医院或药店进行购买,一旦被滥用产生严重毒副反应,后果可能是致命的,健康人群的非治疗使用也可能直接挤兑了真正需要使用这类药物患者的用药资源。但很多人对处方药知识缺失,对药物副作用不熟悉,所以在选择减肥方法时,难免会“自动忽视”减肥药的副作用,容易出现随意购买处方药的行为。


记者:目前社交平台上有博主利用“减肥经验帖”引流,引导私下交易处方药的行为,尤其是背后可能存在的境外药品买卖行为,可能存在哪些法律问题?


邓利强:我国对药品经营有着严格的规范。药品管理法明确规定,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无论是处方药还是非处方药,在没有获得相应许可的情况下,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允许销售。《处方管理办法》也强调,处方药应当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这意味着,私下交易药品行为是违法行为。


刑法修正案(十一)出台前,销售未经批准进口的药品行为大多数被认定为销售假药罪,刑法修正案(十一)出台后,该行为基本被认定为妨害药品管理罪。走私、销售境外药品,无论是被认定为走私罪还是妨害药品管理罪,都会受到较重的刑事处罚。


邵颖芳:社交平台上泛滥的减肥内容已形成完整的黑产业链,通过伪装成经验分享的广告引导私下交易,可能涉及行政罚款,严重的还可能涉嫌违法犯罪。根据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无证经营出售处方药的,面临没收药品及违法所得,并处以货值金额15倍至30倍的罚款。按规定可以发布广告的处方药,只能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药品监管部门共同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发布,变相发布处方药广告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多次发布虚假广告的,可能面临最高200万元的罚款。涉嫌诈骗他人钱款的行为还可能构成诈骗罪。传销式发展下线的代理模式,还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


另外,诱导销售处方药还涉嫌违反刑法的其他严重罪名。即便药品本身为境外正品,但如果未取得中国注册批准生产、进口,也会构成妨害药品管理罪,面临最高7年有期徒刑的刑罚,并处罚金。而司美格鲁肽和替西帕肽都是需要冷藏保存的,在运输过程中可能产生变质,我国法律对于变质的药品直接定性为“假药”。刑法中,生产销售假药罪,最高可判处死刑。


记者:在调查中,记者发现线上和线下都存在没有处方也能购买处方药的问题。为何会出现这种漏洞?


邓利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处方购买。近年来,随着线上购药平台的增加,在网上购买药品已成为公众获取药品的重要途径之一。《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试行)》明确,严禁在处方开具前,向患者提供药品。《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也将处方审核前置,强调“先方后药”的销售流程。但从现状来看,患者选择线上购买药品时,某些平台仅要求填写姓名、性别、年龄、确诊疾病等基本信息,并未强制要求上传医生处方。购买人如果虚构病史,系统甚至可以直接跳转至“医生开方”界面,很快开出处方,顺利结算购药。所以说,网络购药平台在处方的获取、审核和保存等关键环节控制上目前还存在很大的不足。线下有些药店售卖的处方药也存在不同程度的审核不严问题。


邵颖芳:司美格鲁肽等被随意获取,和部分平台和药店的责任缺失、经济利益驱动有莫大的关系,同时也与行政监管执行难度大、违法成本低有关。《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要求第三方平台需对经营者资质履行审核义务,但实践中往往平台责任都被转嫁给了商户。当前监管侧重于终端销售者,对平台的责任认定模糊,尤其对于“爆款药品”带来的显著流量溢价,平台往往缺乏主动整治违规商户的动力,导致风险持续累积。


进一步说,处方药滥用现象的频发虽然是源于经济利益驱使下的铤而走险,但也能够从侧面反映出处方药监管的滞后性。药品网络销售监管面临数据割裂的难题,医疗机构、医保系统、药监平台未建立统一接口,导致处方真伪难辨,依赖用户上传的影印件,为伪造留下空间;同一处方多次反复购药无法预警;通过私域交易规避追溯,监管部门难以取证等诸多问题。


记者:如何才能有效规范处方药的销售和使用?


邓利强:亟须加强对处方药销售的精细化监管。首先,处方药的获取与使用应严格遵循相关法律规定,由有资质的医生开具处方,患者经医生诊疗后在医疗机构或正规药店凭处方购买。另外,随着互联网诊疗行为的增多,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互联网医生的资质审核和管理,不仅要确保互联网医生具备相应的专业水平和执业资格,也要严格规范开方流程,对极速开方等行为进行严格限制和监督。同时,还需要建立严格的网络处方审核制度,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对处方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查验,确保处方来源合法、合规。监管机关要加大对违反药品管理法和《处方管理办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邵颖芳:应建立全国处方共享平台,利用区块链技术实现药品全流程追溯,对GLP-1类降糖药等热点药物实施“人脸识别+处方视频核验”,首次开具不允许线上进行,对于非糖尿病患者购买或者糖尿病患者超量购买进行预警干预,完善监督技术,加大执法力度,压实平台主体责任,要求风险提示前置,承担连带责任。


还应通过公益广告普及药物滥用危害,加强科学减重的公众教育,重构公众的医疗价值观——处方药不是商品,是维系生命健康的严肃医疗手段。只有法律法规、监管技术、行业自律和公众教育形成合力,才能真正遏制这场裹挟着商业利益的健康冒险。